根据各学院提交的《关于 2021-2022 学年下学期校级教学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》,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学院教学环节的管理与监控,全面规范教学文件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确保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落到实处,现决定开展 2022—2023 学年上学期校级教学督导专项回访检查工作,具体事
2022 年 10 月 15 日——2022 年 12 月 30 日
本次专项回访检查以《关于 2021-2022 学年下学期校级教学督导组意见反馈的函》和各学院的整改方案为主要依据,重点检查经学院整改后的以下项目:
3.学院督导听评课记录;4.被督导教师针对《关于 2021—2022 学年下学期校级教学督导组意见反馈的函》中指出的听评课意见的整改情况;
5.学院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情况:包括但不限于召开院级教学督导反馈会、召开学生信息员座谈会、学生代表评教座谈会等的情况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、教务处、教师发展中心相关人员,负责各学院的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。
1.各学院要做好准备工作,如实汇报整改工作进展,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等;
2.检查工作要形成总结,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向各学院公布检查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