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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21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工作要求及补充说明

    时间:2021-03-03 浏览量: 编辑: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
    各学院:

    现对2021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再做如下要求和说明:

    一、工作要求

    1、高度重视,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,坚决杜绝早期就布置了工作任务但不按时推进的现象。另,省评估院和学校评估中心下发的通知和《指南》务必通读并认真理解,尤其需要注意诸如1.2、1.3等表格的格式要求(请详细阅读省评估院《指南》第26页——29的要求及“注意”条款)。

    2、请认真翻阅评估中心最近下发的通知,该提交给评估中心的先期数据(如新增教师、专业信息等)请先按时提交,我们才能梳理全校教师信息后提供给各学院。还不知道此项工作的学院请在评估中心工作群查阅3月1日下发的通知。

    3、请按3月2日会议要求,再认真完善各项指标综述、课程思政案例、专业简介和专业对标分析材料等文字材料。

    二、几点说明

    1、关于时限的说明评估中心在3月1日的通知里已写过,再做一次说明:省评估院的指南里只写了19-20学年的数据要求,电话通知学校还需要提供20级新生第一学期的数据。所以在学校通知第一条已明确规定,数据的提取包括20级的数据,即,1.2、1.3的数据应包括16级至20级的数据,但专升本班级的数据不需要单列。

    2、在校学生数、就业情况、毕业论文、外语过级率等则应包括专升本学生的信息。

    3、应学院要求,评估中心再次梳理了平台填报的每一项指标要求,请查阅。

    4、平台现已开放,建议各专业负责人可以登录查看一下平台,以更直观的了解填报需求,避免重复准备材料。

    三、其他

    未尽事宜及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评估中心联系。

  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
    2021年3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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